職業訓練課程專區

中餐團膳便當職能訓練班110.10.06~110.12.15 (仁武教室)

一、參訓資格:年滿十五歲以上之失業者、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,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: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。(二)新住民: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。(三)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四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:1.泰國、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。2.泰國、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,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。(四)跨國(境)人口販運被害人,並取得工作許可者。(五)在職勞工、自營作業者、公司或行(商)號負責人,不得參加職前訓練。(六)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者,應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參訓,且訓練單位應依規定之作業流程受理報名及確認報名者身分。
二、民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不得報名:
(1)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一百八十日內。
(2)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,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。
(3)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,且其離、退訓日(不含適應期內離訓)、完訓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三年內。
(4)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,已有二次以上離訓、退訓、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(不含適應期內離訓)。
(5)前項不得報名之參訓紀錄,以參加勞動力發展署及其所屬分署自辦、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或班次為限。
三、錄訓序位:第一順位為「弱勢青少年(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保護管束少年)」,各班各保留三個名額,並以「一律錄訓」之方式參訓,如無「弱勢青少年」名額則回歸各失業者身份;第二順位則為各失業者身份。
四、訓練費用:
(一)一般國民失業者:自行負擔訓練費用20%(4,725元)
(二)免負擔費用對象:1.就業保險被保險人(自願及非自願)失業者2.獨力負擔家計失業者3.中高齡或高齡失業者4.身心障礙失業者5.原住民失業者6.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7.長期失業者8.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9.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10.新住民之失業者或其他身份失業者(請洽承訓單位)。
※以上符合2~10項等相關特定對象者,正式錄訓後可免費上課並申請職訓生活津貼每月$14,400。
招收人數:30人
訓練期間:110年10月06日~110年12月15日 (實際開課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通知)
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0/09/28止 週一至週五 08:30~17:30
甄試日期:筆試-110年09月30日 09時30分;口試-110年09月30日 13時00分
報名、甄試、上課地址: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253號
上課時間:週一~週日08:30~17:30 (週六&週日也會有課)
電 話:07-3736099
傳 真:07-3720252
授課內容:中餐烹調72道菜、團膳便當菜暨餐飲業經營管理相關知能教學(輔導考照)
核准文號:高市訓就委字第11071329200函
經費來源:「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」
※實際詳細課程內容以臺灣就業通公告為主,如有異動另行通知。